中共遂溪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下旬至2024年6月上旬,市委第十三交叉巡察组对遂溪县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8月28日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抓好整改落实。
(二)研究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研究通过《中共遂溪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十三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反馈的问题,制定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整改措施,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三)从严从实推进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本着对县委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
二、紧盯重点难点问题,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单位全面发展
(一)强化政治担当,靠前指挥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议,带队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对重点问题亲自督办、重大问题耐心询问、重点环节组织协调,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力推进重点工作改革。成立重点难点整改事项工作专班,由局分管领导牵头负责,一是积极请示汇报,多次协调有关部门,协同推动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取得新成效。二是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巡察整改“硬骨头”,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重点难点工作有序推进。
(三)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一是建立健全从严管党治党体制机制,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签订廉政责任书,制定完善人事、财务等管理制度,从制度和源头上规范民政党风廉政工作。二是从严监督执纪促进廉洁从政,局领导班子为党支部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5次,开展谈心谈话36人次。
三、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24年8月份以来,所有学习每个党组成员都结合实际工作参与讨论发言。按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4年12月开展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县直工委派员列席参加指导,党组成员结合分管业务工作积极深入研讨,理论联系指导实践工作。
2.政治理论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2024年8月份以来,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位党组成员将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参与讨论发言,并结合股室业务贯彻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党组成员结合分管业务工作积极研讨,会后写心得体会,学用结合,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3.对下属单位监督缺位。
整改情况:(1)经局党组会议通过完善《遂溪县民政局考勤管理制度》、《遂溪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各下属单位参照局机关,进一步规范考勤、财务管理制度。(2)分管领导不定期到下属单位抽查公车运行、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单位的公车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监督。(3)局分管领导对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司机开展谈话提醒,督促干部职工按规定、按政策办事,认真履职尽责。(4)下属单位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加强自查自纠,严格整改。福利院“一把手”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是小会议室内摆放了一张办公桌,目前已搬出;涉嫌私车公养的问题,福利院、殡仪馆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明确公车使用、派遣、加油、维护等环节,做好加油登记,规范公车管理;殡仪馆乱发津贴的问题,一是即时停发在职干部职工“双休日加班补助”、“司机月终竞赛安全奖”等名目补贴。二是做好清退工作。殡仪馆干部职工退回违规领取津补贴。
4.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不力。
整改情况:(1)县光荣院承接了城乡老年人的自费托养费结余资金已转到遂溪县慈善会账户。(2)我局多次追缴租金,商户反馈疫情后生意惨淡,实体店经营困难,一直都是在苦苦支撑,还得每月缴纳租金,实在是没钱交。经过多次沟通协调,目前遂城恒达灯饰店同意分期缴清商铺占用费。(3)关于县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运营管理及智能照护床位项目合同于2023年10月31日止,党组会议记录出现“2022年10月27日”为抄写失误,误抄了合同签订日期,立即更正。
5.对社会组织监督力度有欠缺。
整改情况:2019年至2022年以来,共有41家社会组织未能按照规定在信息系统上开展年度报告(其中,30家为3年以上未开展,11家为2年未开展)。一是对30家3年以上未开展年度报告的社会组织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二是对11家2年未开展年度报告的社会组织依据《社会组织信用管理办法》列入异常名录。
6.精准资助还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回头看,查清底数。依照《遂溪县慈善会章程》第五十七条,善款用途和每年收支比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及《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有关规定。二是加大支出力度,积极参与慈善公益活动。参与县委县政府“九九重阳百岁节”,精准资助公益活动。
7.县慈善会人员选配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咨询上级主管部门。《遂溪县慈善会章程》第四十二条“秘书长和会长不能在同一会员单位中产生”是指会员以单位会员方式加入慈善会组织,同个单位会员不能同时产生秘书长和会长。二是对照章程,审核会员材料。依照《遂溪县慈善会章程》第十一条“本会会员由县内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组成”。现任慈善会会长与秘书长均以个人会员条件且依申请加入,符合规定。
8.养老服务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民政局分管领导到益洲福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召开专题巡察整改工作会议,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加强监督指导,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完善设备。已购买档案柜等设备,确保档案保管符合标准。三是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按时分类、存储、借阅、归还等流程,并严格执行。四是培训人员。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档案管理意识和技能,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9.养老服务看护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民政局分管领导到益洲福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召开专题巡察整改工作会议,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加强监督指导,整改落实到位。二是专人值守。在监控室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实时监控,处理异常情况时安排其他人坐席。三是设备完善及维护。增购监控设备,定期检查监控设备,确保所有监控正常运行,及时修复失联的监控点。四是完善卫生机制,清洗地板后,用干拖把再拖一次,且放置防滑警示牌。
10.养老服务饭堂管理欠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民政局分管领导到益洲福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召开专题巡察整改工作会议,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加强监督指导,整改落实到位。二是更换新的消毒碗柜,加强餐具消毒,确保卫生安全。三是每天公示菜谱。根据每天实际饭菜菜谱写上小黑板。四是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做好记录。五是加强对厨房炊事员的卫生培训,要求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和手套。
11.养老服务质量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民政局分管领导到益洲福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召开专题巡察整改工作会议,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加强监督指导,整改落实到位。二是按照最新的护理标准(全失能老人护工配比是1:5,半失能老人配比是1:8,全自理的配比是1:15),已足额配备护理人员。三是与各镇沟通把中央厨房长者饭堂设立在原来的养老机构。四是大力宣传社区居家养老。
12.儿童福利机构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福利院游乐场顶棚已搭设完成,并对游乐场设施设备进行了修复翻新;二是加强培训,提升职工的食品安全意识,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完善厨房卫生管理制度。福利院争取配备专业的康复执业人员,提升康复室的利用率;三是已从医院调任药师强化药房药品管理,进一步完善药房管理制度,加强药品出入库、药品使用登记管理。
13.儿童福利机构护理人员关怀意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福利院已组织护理人员分三批次到省厅举办的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护理员培训班进行全方位学习,通过培训学习和实操考核,提升护理人员思想责任意识和护理职业水平。严格按照《广东省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实施细则》的管理制度,确保福利机构儿童健康成长。
14.社会救助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民政局分管领导到救助管理站召开专题巡察整改工作会议,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加强监督指导,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建立留样管理制度,明确留样的具体流程和责任人,确保留样程序规范、操作简明。三是规范填写,按规定填写留样记录表格,包括留样日期、责任人员、留样数量等关键信息,并做好留样样品的保存和封存工作。四是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如发现卫生问题立刻解决。五是公务车已粘贴救助标识。六是加强合作,快速有效准确的了解受助人员信息,及时办理受助人员入户手续。根据实际情况立即调整护送返乡流程,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浪费。
15.推动“双百社工”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督导。督促各社工站聚焦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开展服务,推动社工进村入户、主动巡访,不断提升社会工作服务能力。二是严格规范社工的借调和使用。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不得随意抽调社工参与兜底民生服务以外的业务,坚决杜绝偏离主责主业的行为,确保双百社工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救助站抽调的4名社工已回到原镇(街)社工岗位。
(二)对推动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党组成员、副局长谢忠伟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与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
2.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经局党组会议通过修订完善《遂溪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遂溪县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遂溪县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遂溪县民政局考勤管理制度》,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
3.福利院、殡仪馆涉嫌私车公养。
整改情况:(1)县殡仪馆:一是多次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有序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明确用车使用、派遣、加油、维护等环节的审批流程和工作要求,如司机每次加油需进行书面用油登记,填写好用油时间、油品、地点、容量等信息。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已安装公车GPS设备服务。四是局分管领导和殡仪馆领导班子、殡仪馆馆长和司机开展谈话提醒,督促干部职工注重纪律、履职尽责。
(2)县福利院:一是完善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明确公车使用、派遣、加油、维修等环节的工作要求。二是认真填写公务用车加油IC卡台账,院长审核把关。三是分管领导不定期抽查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四是局分管领导和福利院领导班子、司机开展谈话提醒,督促干部职工注重纪律、履职尽责。
4.殡仪馆、殡葬管理监察大队乱发津补贴。
整改情况:(1)殡仪馆:一是即时停发在职干部职工“双休日加班补助”、“司机月终竞赛安全奖”等名目补贴。二是规范发放范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制度要求发放补贴,严禁将非规定项目纳入发放范畴。三是做好清退工作。殡仪馆干部职工退回违规领取津补贴。四是加强财务监管。建立健全财务监管机制,对津补贴发放进行全程监管。五是局分管领导对殡仪馆领导班子开展谈话提醒,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按政策,认真履职尽责。
(2)县殡葬管理监察大队:经自查,因从事财务人员不专业,填写“下乡执法补贴”有误,该支出实为下乡误餐费发放。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及规定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杜绝乱发津补贴情况发生。一是局分管领导对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督促领导干部坚守廉洁底线,认真履职尽责。二是民政局组织下属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开展工作培训、业务交流会,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技能。
5.福利院办公用房面积超标。
整改情况:面积为39平方米的小会议室的一张办公桌已搬离。
6.福利院厉行节约执行不严,购买高端食材。
整改情况:一是福利院查找2021-2023年购买沙虫、瑶柱的发票,沙虫、瑶柱是散装购买,并非“高档礼品装”,二是自2024年起已停止采购沙虫等高价食材,并合理安排院内儿童的营养食谱。
7.福利院涉嫌超标购买公务车。
整改情况:遂溪县小汽车定编办公室同意县社会福利院购买一辆7座插电式混动比亚迪牌公车,其中1张发票为配备该车充电桩装、太阳膜等费用的开支,不存在拆分价格情况。
8.“一把手”直接管财。
整改情况:经局党组会议通过修订完善《遂溪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报销审批手续,所有支出需有经办人、证明人、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核,最后是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
9.报销手续不规范。
整改情况:经局党组会议通过修订完善《遂溪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报销审批手续,所有支出需有经办人、证明人、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核,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审核人重点审核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合理性。日常办公用品报销严格按照规定,附上相关购买用品的清单,办公耗材等则附上相关股室电脑维修、加碳粉等明细清单;日常工作人员下乡补助先进行公示,再填单报销,严格按照下乡标准进行报销。
10.财务核算不严格。
整改情况:(1)因编制有限,殡葬管理监察大队、婚姻登记处、殡葬管理所暂无法招聘专业财务人员,目前都是由无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兼职负责本单位财务工作。民政局组织下属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开展工作培训、业务交流会,以专业带动非专业,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技能。(2)安排相关人员加强学习,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3)殡葬管理所整理2023年财务资料,并重新编制了记账凭证。(4)殡葬管理监察大队被合并到殡葬管理所,全面梳理2021年-2023年的财务凭证,并打印银行对账单,按年度装订归档。
11.“三公”经费的“公务接待费”中决算数与实际支出数不相符。
整改情况:由于年底零余额账户清零,我局把剩余的公务接待费提现存至基本户中,在决算编制过程中系统自动提取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因此出现决算数与实际支出数不相符,我局提至基本户的公务接待费做到专款专用。
12.未能充分发挥民政资金使用效益。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县民政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提高工作效率,加快资金使用率。二是2022、2023年下达我县的中央和省级民政资金支出进度为98.5%。
13.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开展民政局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完善防控措施。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完善《中共遂溪县民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以开展廉政教育主题党日活动、讲党课等形式,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四是安排专人全面统计局机关固定资产包括各类办公设备,明确底数,加强管理。五是按照《遂溪县民政局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文书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由分管领导督促各股室,安排人员定期做好纸质资料归档工作。
(三)对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总支给下属党支部发工作提示,明确“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有关工作情况,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党建工作。二是局党总支每季度定期对下属党支部进行党建工作业务督导,并发出整改清单。三是殡仪馆党支部进一步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召开会议之后要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四是福利院党支部将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和党课。
2.剖析材料照搬照抄。
整改情况:召开遂溪县民政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审核领导班子个人剖析材料,力求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
3.未按要求撰写整改情况报告。
整改情况:召开遂溪县民政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要求撰写2023年度第二批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报告,针对整改事项,一一回应,务实高效抓好问题整改。
4.整改时间滞后。
整改情况:召开遂溪县民政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要求撰写整改方案,严把质量关、时间关,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5.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局党组会议通过修订完善《遂溪县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遂溪县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已按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会议相关议题详细记录党组成员意见,“一把手”末位表态。
6.岗位职责不匹配。
整改情况:我局已加强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沟通,参照市民政局相关改革方案,结合我县实际,重新调整了“三定”方案,并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各股室职责。
7.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文件。同时,已结合局人事工作实际制定干部选拔任用纪实表。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选拔任用干部,并根据干部选拔任用纪实表将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民主推荐工作、组织考察工作、任职谈话制度等步骤和要求落到实处。
8.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整改情况: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文件。制定了遂溪县民政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根据纪实表按照有关程序做好选拔任用工作和文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制定了遂溪县民政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情况登记表,结合遂溪县民政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来开展不定期自查自纠工作,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落实回避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任职回避制度文件。同时,已结合干部任免纪实表中的材料目录清单,建立了干部任免注意事项清单,并将“涉及本人事项需要回避”等内容纳入注意事项中。
10.存在干部长期不交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等政策文件。二是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遂溪县民政局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轮岗交流计划台账,同有关政策文件、检查重点、《遂溪县民政局执行干部交流规定不严问题自查及整改情况表》汇编成一套专项资料,以便定期开展自查,做好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工作。
11.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县社会福利院已将所有干部证件上交县民政局统一保管管理。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遂溪县民政局申请因私出国(境)流程,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汇编成一套专项资料,以便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管理审批工作。
(四)对落实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整改工作态度不认真,材料错漏百出。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召开遂溪县民政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反思剖析,严格按要求撰写整改材料,严把质量关,实事求是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把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与整改落实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
(二)持之以恒推进问题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结果不走样。对全局性、普遍性问题,注重建章立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三)持之以恒促进成果转化。把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确保巡察过后思想不懈怠、整改不停步、推进不放松,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我县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9-7762476,地址:遂溪县遂城街道建设路69号。
中共遂溪县民政局党组
2025年7月18日